什么是化學法制漿?化學法制漿主要有哪些方法?
一、什么是化學法制漿
化學法制漿的實質是通過化學藥液與植物纖維原料在高溫下的反應,使胞間層和細胞壁中的木素盡可能多的溶出,原料離解成漿。
二、化學法制漿主要有哪些方法
1、堿法制漿
(1)石灰法
(2)燒堿法(燒堿+蒽醌法)
(3)硫酸鹽法
(4)氧堿法、純堿法、多硫化鈉法等
2、亞硫酸鹽法
(1)酸性亞硫酸鹽法
(2)亞硫酸氫鹽法
(3)中性亞硫酸鹽法
(4)堿法亞硫酸鹽法
三、堿法制漿分類及特點
1、石灰法
脫木素能力較差,但脫色、去污能力強適用于處理木素含量低的草類原料,生產箱紙板用漿;以及蒸煮破布,廢棉和舊麻袋配抄特種紙。
有時還配加少量碳酸鈉混合蒸煮。
2、燒堿法
脫木素能力比石灰法強,但生產化學漿時仍要加入蒸煮助劑提高脫木素能力。
它的優點是成漿顏色較淺,易漂白。國內草漿廠大部分采用燒堿法蒸煮。
3、硫酸鹽法
硫酸鹽法蒸煮對原料適應性強。脫木素能力強,生產的漿強度高。
蒸煮的針葉木漿又稱為牛皮漿,適用于抄包裝用牛皮紙及紙袋紙等高強度紙張。
黑液污染重,成漿顏色深,難漂白。
四、亞硫酸鹽法蒸煮的分類及特點
1、亞硫酸鹽法蒸煮的分類
酸性亞硫酸鹽法:蒸煮液中含有較多的游離SO2,溶液在25℃時,pH值在1~2的范圍。用于制造化學木漿或化學工業用漿。鹽基通常用鈣鹽或鎂鹽基。
亞硫酸氫鹽法:蒸煮液的主要組成為亞硫酸氫鹽有很少或沒有游離SO2。25℃時溶液的pH值為2~6。因此必須采用比鈣鹽溶解度大的鎂鹽基。通常用于木漿或葦漿的生產。
中性亞硫酸鹽法: 蒸煮液的主要組成為亞硫酸鹽,蒸煮液在25℃時,pH值在6~9的范圍內,蒸煮液加入Na2CO3或其他堿性物質調節pH值。由于蒸煮液的pH值較高,一般用來蒸煮草類原料。蒸煮闊葉木時,只能生產半化學漿或化學機械漿,即在蒸者后還必須經機械磨碎才能成漿。也常用在多段化學木漿蒸煮的第一段。鹽基通常使用鈉鹽或按鹽,在pH值偏向6的情況下也可用鎂鹽。
堿性亞硫酸鹽法:蒸煮液由亞硫酸鹽及堿組成,25℃時,蒸煮液的pH值在10以上。除了用于多段蒸煮外一般不采用。鹽基必須是鈉鹽。
2、亞硫酸鹽蒸煮的特點
亞硫酸鹽漿與硫酸鹽漿比較,在蒸解度相同時得率高一些。未漂漿有較高的白度,可不經漂白直接與機械漿混合抄造新聞紙以提高紙的機械強度。比硫酸鹽漿容易漂白,容易打漿。這是因為亞硫酸鹽紙漿的殘余木素比較集中于纖維的纖維外層的纖維素及半纖維素聚合表面,使漂白容易進行。纖維外層的纖維素及半纖維素聚合度都較內層低,而且半纖維素的組成和硫酸鹽漿不同,含有較多的糖醛酸,因而使亞硫酸鹽漿容易水化及細纖維化,容易制造透明度高的紙張。
亞硫酸鹽法精制漿與聚合度相同的預水解硫酸鹽法精制漿比較,纖維素分子量的分布較寬,沒有堿法漿那么均勻。但是得率較高,一般可達37%左右。堿法精制漿的得率僅33%左右,制漿的工序復雜,消耗的化學藥品較多。
蒸煮用的化學藥品價格比較便宜,成本低,廢液可進行綜合利用以制造酒精、酵母、香蘭素、粘合劑等。
但亞硫酸鹽法蒸煮也存在一些缺點,因而在使用上受到一定的限制:
蒸煮藥液必須在工廠自行制造,因此,一個亞硫酸鹽漿廠必須配備一個規模相當的制藥車間。對于中、小型工廠來說,這部分的投資及生產管理費用太高不合算,所以只適宜于大型的工業生產。
對纖維原料的適應性比堿法差,一般含心材較多或含樹脂較多的木材,也不太適合于用亞硫酸鹽法蒸煮。
蒸煮的時間較長,裝鍋量低。制酸及蒸煮設備都需要耐酸材料。生產的操作、管理水平要求較高。
鈣鹽蒸煮液的完全回收尚未解決,對水源及環境的污染比較嚴重。
中性亞硫酸按法漿顏色深、難漂白。
由于硫酸鹽法紙漿的強度高,對原料的選擇性小,自1930年硫酸鹽漿的漂白問題解決后,亞硫酸鹽法制漿的發展遠遠不及硫酸鹽法那么迅速,幾乎處于停滯狀態。近年來國際上纖維原料的供應緊張,高強度的包裝紙用量大,亞硫酸鹽法制漿的發展受到限制。但由于使用了可溶性鹽基,廢液的回收逐步得到改進,加上亞硫酸鹽紙漿所獨具的特點,該法尚未完全被淘汰。